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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招聘60年高中教师的通知

2012-11-30  来自于: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课评集讯: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招聘60年高中教师的通知

  经金平区政府批准,今年我区将面向“211工程”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及免费师范生,下同)公开招聘2013届本科(师范)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区直属高中任教,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60名(招聘学校及学科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2013届(包括2011、2012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大学本科(师范)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专业对口,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2012年12月5日—6日;

  2、现场报名:2012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毕业生须到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毕业生学习成绩表。

  3、面试和考核:面试和考核时间为12月5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

  面试由评委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回答。面试主要考评考生的教态、教育教学技巧和专业知识结构。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态总分30分(包括仪表、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技巧总分40分(包括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结构总分30分。

  考核由各系提供考核意见,综合考评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情况。

  4、签订协议: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用人单位与拟聘考生进行会面交流。用人单位与拟聘考生达成意向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而未能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学科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被正式聘用的新教师,需在签约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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