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由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面试。
六、面试
面试测评由正安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组织、表达能力等。面试分数为100分。
若遇应聘人员面试分数出现并列的,另行安排时间测评。
七、体检
体检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录取方式
面试、体检合格后,签《就业协议书》,并获得事业编制。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2-6426172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