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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隆县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8  来自于:课评集

  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直接到相关院校或其双选现场会设立报名点,应聘者在各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武隆县公开招聘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具体向各报名点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23-77720801.

  工作小组依据应聘者提供的自荐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成绩、业绩证明、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初选。

  (二)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资格审查和初选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试讲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准备,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确定为不合格。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大学所学专业成绩高低确定。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到武隆县教育委员会报到。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派遣证等相关材料报到。

  报到人员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在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