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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巴南区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2012-12-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实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巴南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的岗位共90个。其中:教育事业单位64个,卫生事业单位26个。具体岗位情况见《2013年巴南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的对象,原则上应为市内外“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2013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中,除市级重点中学(重庆市实验中学、重庆市清华中学、重庆市巴南中学)以外的其他学校在招聘艺体类学科、信息技术、幼儿教师、中职教师等岗位时,可放宽至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3年应届毕业。

  2.艺体类、信息技术、英语专业,可放宽到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学科原则上每科成绩为优秀,公共学科原则上为良好以上(以学生的原始成绩单为准);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在正式聘用时必须交区教委审核,巴南职高的专业教师可适当放宽);

  6.计算机、普通话达到相应的要求;

  7.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职业道德;

  8.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9、身体健康。

  (二)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1.国家“211”工程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院校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护理、医学影像、儿科、麻醉、中医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放宽到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学科原则上每科成绩为优秀,公共学科每科为良好以上(以学生的原始成绩单为准);

  5.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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