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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定市高阳县招聘9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2-12-18  来自于:课评集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农村小学应聘成功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

  四、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河北省确定的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