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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定市高阳县招聘9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2-12-1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保定市高阳县招聘9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25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并转至小学岗位。报考人员如符合小学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可转报小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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