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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菏泽市郓城县招聘6名高中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18  来自于:课评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纪委、监察、人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六、体检考核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考生与聘用学校签订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管理。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十、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贴等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6523219 6905061 6990517

  咨询电话:6523025 6583022 6535127 6523249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xls

  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