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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二)

2012-12-19  来自于:课评集

  (七)其他条件:

  1、属于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非顺德生源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且限于面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的学科)毕业。

  (2)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3)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15%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5)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包含名校长、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教坛新秀等);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多媒体课件比赛、教学论文比赛、文艺汇演创作指导等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属于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在职教师的,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五、招聘方式

  采取定向招录与公开招聘相结合方式。定向招录是指需招收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且限于面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的学科)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由区教育局核定需求后,统一组织到相应院校,通过现场面试、笔试后择优招录。其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程序择优招录。公开招聘分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和普通公开招聘两个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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