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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四)

2012-12-19  来自于:课评集

  (二)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

  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程序与上述普通公开招聘程序基本一致,另作规定如下:

  1、应聘人员仅限于顺德生源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毕业生)。

  2、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从招聘岗位需求总额中安排不少于50%的岗位(学科)面向顺德生源招聘;各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从本校招聘岗位需求总额中安排不少于25%的岗位(学科)面向顺德生源招聘。具体的岗位(学科)由镇(街道)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统筹确定。

  3、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采用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网上选取招聘单位和岗位(学科)报名,网上实时显示每个岗位(学科)的报名人数。在面试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可自行变更报考的单位和岗位(学科)。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4、面试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按区招聘基本条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确认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参加面试(应聘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出示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以确认顺德生源身份),面试的组织实施与普通公开招聘一致。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1的比例,由镇(街道)、区属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符合面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2人时,经区教育局审定后,可以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七、有关事项

  (一)2013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定向招录和普通公开招聘三个批次先后进行。招聘单位如在先行批次招聘中未满足用人需求,须继续参加下一批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如在先行批次中未被录用,仍可应聘下一批次的岗位(学科)。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符合岗位要求后,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等短缺专业人才。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2011年、2012年的顺德生源毕业生,已在顺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管手续的,其招聘条件视同顺德生源应届毕业生处理,且可纳入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范畴。

  (四)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定向招录与普通公开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体检安排由区教育局组织,统一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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