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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阜阳市阜南县引进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2-12-24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阜阳市阜南县引进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阜阳阜南县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暂行办法

  为加强阜南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优秀教师引进(调入)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立足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优质化、均衡化、特色化的中小学(幼儿)教育,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教师引进(调入)要根据全县教师编制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2、坚持学历达标,师德良好,条件合格的原则。

  3、坚持相对稳定,立足长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阜南县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引进对象

  县外在编在职的优秀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身体及教龄、年龄条件

  引进(调入)教师必须具有两年及其以上任教经历。身体健康。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名师,省、市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等拔尖人才,男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学历条件

  1、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职业资格条件

  各学段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其他条件

  各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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