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大于1:10时,采取笔试 面试方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比例低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1.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及师德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基础、教育教学理论基础、课堂教学与教材教法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当天20:00前在报名点现场张贴公布,同时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通过自我介绍、说课、答问等环节(体育教师岗位加考基本技能和专业技巧测试),对考生的课堂教学基本能力、教材教法实践、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综合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数等额初定拟聘人选(初定拟聘人选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时,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初定拟聘人选在面试现场张贴公布,同时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初定拟聘人选公布后,即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具体工作委托考生所在高校负责,对初定拟聘人选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书面评价。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时间初定201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拟聘人选,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选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