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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县教育局招聘幼儿教师的通知(三)

2013-1-1  来自于:长沙县教育局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编制到单位不到人,全额聘用,享受长沙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招聘的园长工作三年(幼师工作六年)后,且每年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及代码 招聘职位及代码 编制及聘用形式 招聘   范围 职位计划数 招聘的条件 备注
性别 最高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一般条件 其它条件
1 县教育局 (102) 幼儿园园长(001) 编制到单位不到人   全额聘用 面向   社会 13 不限 35 全日制师范院校大学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或定位于幼儿园师资方向的教育类专业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具有5年以上学前教育实践经验,担任幼儿园园长3年以上或从事幼儿园管理工作5年以上。
幼师 (002) 面向   县内 17 不限 25 全日制师范院校大学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或定位于幼儿园师资方向的教育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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