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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的通知

2013-1-8  来自于: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最新招聘教师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拱墅区教师进修学校等3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8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3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1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

  6.杭州地区以外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7.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还需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8.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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