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
考试综合总分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分相等,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2、考核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必要的考核。
3、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学校向省公务员局报送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岗位聘用相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网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网址:zp.fjnu.edu.cn)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2、招聘工作本着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3、联系人:乐老师、王老师(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