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福州)招聘教师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我校实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取得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幼教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7、在省级或社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工作一年及以上,并持有所在幼儿园的工作证明;
8、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方法
报名相关事宜按《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执行,具体如下:
1、网络报名。“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和缴费(网址:www.eeafj.cn)。请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
2、网络报名时间:4月1-10日(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时间)。
3、资格初审。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后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按实际人数开考。
1、笔试
纳入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资格复核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资格或经复审资格不符合(含缺少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幼儿教师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