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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平市政和县选调1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事项

  (一)报考岗位及报考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于2013年4月1日至10日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三)报考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报考人员应在4月10日24:00前上网报名和上网缴费。

  四、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选调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下午举行。参加笔试的选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报考人员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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