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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莆田市涵江区招聘5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3-31  来自于:课评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聘用结果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八)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

  五、注意事项

  1、对应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4年服务年限制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jjy.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涵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

  2、加分政策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3、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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