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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平建阳市招聘8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3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南平建阳市招聘8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3年建阳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85名。

  1.乡镇中学5名;

  2.乡镇小学38名(其中3名用于招聘1998年辞退的建阳市小学代课教师);

  3.幼儿园42名:城区幼儿园20名;乡镇中心园22名(其中2名用于招聘1996年省幼儿师范学校建阳函授班毕业代课教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报到证;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及生源地等岗位条件具体见《2013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 各岗位不招聘各类在编在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考试方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2.1998年辞退的建阳市小学顶编代课教师、建阳市96届福州幼儿师范函授班毕业代课教师只需参加笔试。

  四、笔试事项

  (一)报名办法

  1. 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三个职位(即三个县[市、区])。应聘者应在2013年4月1日0时—4月10日24时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承担责任后果。我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将派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上填注招考单位(在乡镇中学、乡镇小学、城乡幼儿园[一]、城区幼儿园[二]、乡镇幼儿园中选择一项),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3.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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