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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市永春县招聘7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泉州市永春县招聘7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永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参加应聘,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或者“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未就业的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应聘我县2013年新教师招聘职位的,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通过面试的形式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三、报名

  (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人员的报名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24时截止。

  注意事项: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应聘者要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永春县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有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联系电话: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5-23880266

  (二)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

  符合直接参加面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必参加网络报名,通过挂号邮寄相关材料的方式报名。

  邮寄的材料:《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毕业生其他自荐材料。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大街122号 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邮编(362600)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截止时间以邮寄日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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