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福州市闽清县招聘5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委《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福州市公务员局批准,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与人数计划
学科类别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地 理 | 物 理 | 历 史 | 政治 | 音 乐 | 美 术 | 建 筑类 | 电子电气类 | 幼 教 | 特 教 | 合 计 |
闽清一中 | 1 | 1 | 1 | 1 | 4 | |||||||||
职业中专 | 2 | 1 | 3 | |||||||||||
小学 | 12 | 12 | 5 | 3 | 3 | 1 | 36 | |||||||
幼儿园 | 15 | 15 | ||||||||||||
合计 | 12 | 12 | 5 | 1 | 1 | 1 | 1 | 3 | 3 | 2 | 1 | 15 | 1 | 58 |
注:若在网络报考时,音乐、美术、幼教学科岗位人数不足,其剩余名额可按剩余数的1:1比例转为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剩余数为单数时语文科岗位优先)。
二、招聘新任教师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闽清一中教师岗位
报考闽清一中学科岗位对象应为2011-2013届福建省内生源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具有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下同)。
(2)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3)福建师大、厦门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20%毕业生或漳州师范学院师范类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毕业生(以下简称10%毕业生和20%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4)国家“985”、“211”高校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职业中专学校岗位
2011-2013届福建省内生源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