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学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0届—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除了(1)点规定外,2010届—2013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可报考2013年招聘计划中小学语文、数学二个学科中的任何一个学科岗位。
(3)2010届—2013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考2013年招聘计划中小学英语、音乐(音乐含舞蹈、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美术含艺术设计、书法专业)学科岗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4、幼儿教师岗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9届—201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方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毕业生。
(2)2009届—2013届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等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毕业生。
(3)2009届—2013届全日制大学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4)2009届—2013届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经进修达到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特教教师岗位
闽清籍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以上所有报考对象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笔试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办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负责。
2、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10%、20%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证明1份;
(5)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7)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时间: 5月16—17日。
4、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