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泉州市洛江区招聘3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并经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且未被洛江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在职公办优秀教师参加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招聘对象
1.以下五类人员可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1)“985工程”高校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且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高考前户籍在洛江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洛江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在职公办优秀教师。
2.以下三类人员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1)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3) 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乒乓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乒乓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足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足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