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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6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6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南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3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 具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人员,限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限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5.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完中校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其他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南开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

  9.非应届毕业生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3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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