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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新都区招聘193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四)

2013-4-26  来自于:课评集

  六、确定聘用岗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学校。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新都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的区外在编高中骨干教师,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其职称岗位的聘任,根据其已取得的职称资格,按招聘单位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进行聘任,不解决其配偶的工作、住房等问题。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94761028-83976015

  监督电话:028-83991739

  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新都教育网(www.xd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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