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30日。
2.考试时间:2013年5月31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要求: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法及分值。
1.答辩(100分)。
(1)内容:幼儿教育教学内容
(2)时间:5分钟。
2.才艺测试(100分)。
(1)内容:器乐(键盘)、舞蹈、简笔画。
(2)分值:器乐(40分)、舞蹈(30分)、简笔画(30分)。
(3)时间:6分钟。
八、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招聘总成绩,不累计加分。
(一)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服务满一年以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 生,凭证书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我县2012年招考聘用的100所“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且至今一直在服务岗位任教的,加5分。
九、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的30% 才艺测试成绩的70% 加分。
(二)招聘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十、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3年6月4日。
(二)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名岗位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