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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许昌禹州市教育局招聘10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教育系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其它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3年7月6日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测试《申论》,14:00至16:00测试《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申论成绩×30% 专业知识成绩×40%

  其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申论成绩×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第19条规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照执行。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最多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有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委托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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