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2013年6月19日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yuzhou.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74—8279607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共禹州市委组织部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