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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许昌禹州市教育局招聘10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许昌禹州市教育局招聘10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6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禹州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0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四)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五)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六)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3年7月4日至7月5日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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