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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林市教育局招聘116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6-23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和各县(市、区)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应聘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安排在9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人社部门或负责组织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主管部门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70分。市直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其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5.面向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小学教师的照顾加分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桂政办发[2007]101号文件设定(详见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

  (四)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同分处理办法由各县(市、区)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市直单位的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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