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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11月招聘专业教师的通知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中职)11月招聘专业教师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是“厦门理工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示范校建设焊接技术课题组组长单位、教育部第一批“半工半读百所试点校”、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厦门市“文明单位”、“厦门市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校地处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的故乡—厦门市集美区,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为满足新一轮发展的需要,现招聘专业教师,招聘岗位如下:

  

序号 招聘专业 名额 专业技能要求(985类学校条件可适当放宽) 基本要求
1 计算机 1 研究生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规定的学位证书,英语过四级,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前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教师岗位工作条件。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在省市级、国家大赛及以上获奖者优先考虑。
2 机械(机电)类 2 持“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
3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 2 持模具设计师“高级工”或加工中心“中级工”资格证书。
4 汽车维护类 2 持“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
5 焊接技术 2 持“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
6 数控技术 1 持“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
7 光电技术(半导体方向) 1 研究生学历
8 动画(漫) 1 研究生学历
9 职业教育 1 研究生学历
10 服装 1 研究生学历
11 烹饪 1 持“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
12 工业设计 1  
13 会计 1  
       

  博士学位获得者将特聘。

  有意者可先发个人简历和资质到邮箱:jmzxbgs@126.com,学校将在近期组织考核、面试。

  经技能测试、面试、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就业协议》。

  待遇:一经录用,将按照厦门市相关政策给予待遇,试用期内税前总收入每月80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交的各种社保、公积金、税收等)。

  注:以上信息仅作为招聘信息,具体以厦门市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为准。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等学校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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