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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计划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城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逾期未参加相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人事科(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联系电话:0532-87868743)。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由城阳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见附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好姓名),以及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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