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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二)

2012-12-3  来自于:课评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或面试)合格分均为70分。两项成绩之和构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依据《高等教育学》(湖南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心理学》(湖南大学出版社),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方式和教案设计水平。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 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58662802,

  联系人:袁老师15084875110.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2-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与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