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招聘100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2013年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招聘100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2012-12-15  来自于: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招聘100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招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的须为国家“211”、“985”工程的高校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须为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的,最高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类本科。报考区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为应往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31日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教师岗位可延迟至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或者合格证书。

  (七)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区直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招聘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