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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15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2  来自于:广东实验中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免冠照片一张)。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

  应聘者请将材料邮寄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75),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科教师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及格。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班别、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教师准备:(1)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2)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3)作本人所具特长、才华展示。应聘教师试教后,应交一份手写的试讲教案或教学、教育心得。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要求,省实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省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页,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实验中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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