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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州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方案的通知

2012-12-22  来自于:永州市实验学校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永州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方案

  永州市实验学校成立于2012年9月,是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是我市唯一一所市级实验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学校秉承“自主 求真 自信 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培育精英人才,塑造明星教师”的办学宗旨,以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为指导,以培养创新型精英人才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如果您热爱教育事业,期望在教育工作中创造价值、感受幸福,请加盟永州市实验学校教师团队!我们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打造永州市教育改革示范性学校,成为省市一流的民办学校,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一、招聘岗位

  (一)小学部:语文、数学等学科优秀教师。

  (二)初中部:语文、数学、生化、历史、地理、计算机等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富有团队精神和开拓意识,善于学习,挑战自我。顾全大局,愿意服从学校任何工作调配。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言类学科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优先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在职应聘者,若面试考核成绩优秀,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优先录取,并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1.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赛课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主持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奖;

  3.能胜任双语教学,英语四级以上,口语流利。

  三、受聘者待遇

  (一)在职公办教师受聘者,保留其公办教师身份,由永州实验学校发放工资。

  (二)大学院校毕业生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者,工资标准面议,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合同。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三)受聘者评优、评职称等要求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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