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能履行学校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沟通能力强,敬业爱岗,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
4、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乙以上(语文教师二甲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现代教育设备;
5、获得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或骨干教师称号以上、或有特殊专长的教师;
6、年龄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名师称号的,年龄适当放宽到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范围
要求户籍和工作均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鄞州区除外)的在职事业编制教师。特级教师可放宽至浙江省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学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鄞州区首南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时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及录用
1、选择岗位,递交应聘教师登记表。
2、递交个人价值自我实现计划。
3、口述对教育的理解。口述教育的现状缺陷及对策。
4、测试业务水平(如试讲、说课、上课等,具体时间另外安排)
5、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浙江省特级教师和宁波市名师等将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甬鄞党〔2011〕10号、〔2011〕11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
1、省特级教师和市名教师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一次性补贴60万/人和25万/人。
2、在此基础上,以上人员可再享受月度工作津贴,分别为5000元/月、2500元/月.
3、以上人员同时可申请人才公寓作为过渡周转房,在鄞州工作一定期限并在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成本价购买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