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中、初中教师招聘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计算机 |
| 5 | 3 | 2 | 2 | 2 | 2 | 2 | 1 | 1 |
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招聘办法
(一)师范毕业生自愿报名。
(二)70名聘用指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分为二批。第一批为体育、美术、音乐专业岗位(3月16日笔试),第二批为其它学科岗位(省统考)。本科学历毕业允许报考小学岗位。
参加省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信息技术、科学笔试内容为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层次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和作文(满分为120分)。
(三)录用办法
1.参加省考试科目的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70%,另加奖励分。
2.体育专业的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加奖励分。
3.音乐、美术专业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另加奖励分。
70名聘用指标,按学科招聘数,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作文除外)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相同或缺额时,其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及格,如该学科参考人数50%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不及格时按淘汰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后其余录用。
(四)奖励加分
1.获省优秀毕业生加8分;
2.获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3.奖学金加分:国家奖学金加1.5分,一等奖学金加1分,二等奖学金加0.5分,三等奖学金加0.2分,一学年加一次,毕业生必须提供原始证书或文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加0.5分。
(五)音乐、美术专业按1:2进行面试。
(六)按聘用数的1:1比例进行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七)初步聘用人员报人劳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后第3天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2年8月1日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