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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3-2-17  来自于:课评集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教育信息服务和采编2个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上(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发布。

  报考系统管理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登陆宁波教育人事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面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成绩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7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3361

  宁波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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