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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远县教育局招聘50名高中教师的通知(三)

2013-2-16  来自于:安远县教育局

  (五)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 2013年4月下旬在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签约。公示结束后,2013年5月上旬,由用人单位与经公示无异议的合符条件人员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8月20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

  (七)聘用。2013年8月底,应届毕业生要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审核,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不替补。资格审核全面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

  六、待遇

  1、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发给安置费2000元。

  2、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设定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周年(考取公务员或研究生的除外)。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如申请调离本县的,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聘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编委办、财政局、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和安远一中、安远二中校长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安远县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安远一中、二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安远县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安远一中、二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学校及专业:

  

  县人社部门(签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教师资 格证类别   已取得何种教师职称   最高学历    
学习经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  
工作经历          (包括工作单位、起止时间、曾任职务等情况)  
奖惩情况       (获奖情况填报学习、工作期间曾获得的个人荣誉称号)  
报考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1.      真实、准确填报本人个人有关信息并提供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2.      服从考试安排,遵守考试纪律,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3.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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