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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嘉兴市嘉善县教育局招聘96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2-19  来自于:课评集

  6.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分初中、小学在相应岗位内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有术科考试的以术科考试成绩为先)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岗位内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该岗位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7.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合格者与相应岗位内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8.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3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体育特长招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到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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