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按专业招考职位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1:1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四)考核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2.应届毕业生至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1.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对象在公示期间若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并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六)招考聘用办法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区组织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期内,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不要更换,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说课(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各类公示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655831联系人:陈顺华
监督电话:0852-8655667联系人:陈万举
八、本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