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学能力测试
1.领取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时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布,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2.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采用讲课的形式,每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2—2013年度现行高一年级教材,教学能力测试考官按岗位需求确定有关专家组成,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据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术平均计算教学能力测试得分。
免笔试考生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如免笔试考生与参加笔试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免笔试考生优先),空缺名额根据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之和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组同意后,不予以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本公告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同时发布,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县人社局办公室0352-8019465
监督电话:大同县纪委办公室0352-8012207
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