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确定面试岗位与人选
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招聘数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予以开考;低于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凡开考的岗位,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3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4.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
面试内容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分数。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合格分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环节第一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类推),考核、体检工作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考核
由考核小组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