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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漳州市云霄县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方案的通知(二)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4)幼儿园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自考师范类幼教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5)特殊教育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教辅人员(图书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全日制计划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图书馆学、图书档案管理专业毕业生。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三)免于笔试对象

  全日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专业)、“985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免于笔试,在经体检、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单列指标聘用,并根据学校学科需要派遣上岗。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免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3年4月1日—4月10日上班时间到云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相应材料。

  (二)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上网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三)2013年 7月 22日— 25日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辅人员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原代课的学校(股级及以上)提供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由现任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以及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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