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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州市罗源县招聘6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3-31  来自于:课评集

  (三)考核和体检:

  1、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拟考核和体检人选(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审查考生是否遵纪守法,如有违纪违法不符合《教师法》及《福建省教师道德规范》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体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资格。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招聘资格的,按其报考的同一学科岗位从达到聘用合格成绩的应聘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罗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被招聘人员。由罗源县教育局分别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被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件规定,办理招聘审批和入编手续。若无特殊情况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签约或择校定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要求与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罗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及相关程序和要求,适时通知、公告或公示招聘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其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届时,请应聘人员注意上网查阅。

  3、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招聘过程中,接受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与联系电话:0591-26837730.

  附件一:2013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表一至表四)

  附件二:《2013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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