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核与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面试方案等,将在我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3、参加资格复核与面试的人员需随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4、入围我县中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由我局提前一周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三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我局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6、考生的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将在我县教育网上公布。
五、关于在基层服务就业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职位说明
本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3年3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报考本职位的应聘者须在网络报名时准确说明个人服务基层项目及年限,并于进入面试前提交“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由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团省委颁发的服务期满的金、银、铜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一)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与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浦城教育网网址:http://www.pcjyw.net.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
(三)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