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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莆田荔城区教育局荔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三)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4、面试使用的教材(具体见附件4)

  (1)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为现行荔城区中学使用的八年级下册教材。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音乐、美术等学科为现行荔城区小学使用的四年级下册教材,体育为五-六年级教师用书。

  (3)幼儿园:弹、唱、说为幼儿大班领域活动指导使用教材中的歌唱类曲目15首,故事10个,跳为自选舞蹈,画为简笔画测试。

  5、注意事项:面试对象除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笔(幼儿学科考生自带铅笔、橡皮擦、舞蹈伴奏光盘)外,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材料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以作弊处理,取消其面试成绩。

  6、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7、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体检

  1.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聘用结果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具体挑选岗位见附件1)。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

  五、注意事项

  1、对应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无法联系而出现任何贻误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荔城区公务员局(www.lcqrsj.com)荔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lcq.ptjy.com)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5、电话:0594-2212325  0594-2292152

  监督电话:0594-2380073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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