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住房开发贷款
2.1 借款人条件
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贷款证,并在贷款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
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应为三级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2 贷款项目条件
已纳入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具备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建设规证和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其他商品房项目不低于30%
其它
2.3 贷款方式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
2.4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3年
3. 商用房开发贷款
3.1 借款人条件
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贷款证,并在贷款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
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应为二级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20000万元
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0万元
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国家规定
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