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于2013年5月12日13:00—结束在绥阳县城关中学进行,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提问的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准备15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加计算,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绥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引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均合格后,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生进入候检室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拟引聘人员的确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绥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
(九)聘用。对免试直接优先引聘的人员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对经过考试等环节合格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一)此次引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在引进聘用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行公开引聘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无论涉及引聘对象还是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考核引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引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引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引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引聘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聘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绥阳县2013年引聘高中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绥阳县2013年引聘高中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63062(考务办)
6224899(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0852-6363201(县纪委)
附件:
1.绥阳县2013年引聘高中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绥阳县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