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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平舆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三)

2013-4-20  来自于:课评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名额在面试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确认笔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试总成绩

  1、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因素

  (七)笔试成绩公示7天,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示7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人员体检还须结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另行公布分配办法。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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